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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人应知晓——新院区探视陪护制度
分类:
通知公告
作者:
来源:
护理部
发布时间:
2019/05/29
为维护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、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、促进患者康复、维护患者权益,为住院患者创造舒适的住院环境,我院自2019年5月28日正式实施新探视、陪护制度。
一、探视管理规定
1.普通病房探视时间:
周一至周五 15:00-21:00
周六、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10:30-21:00
2.特殊病房探视时间:
ICU探视时间 16:00-16:30
3.探视规定:
由物业发放探视证,探望者凭证进入病区。探视时间一般不超过40分钟,每次探视不超过2人,甲类传染病及其它呼吸道传染病不得探视。
二、陪护管理规定
(一)留陪对象及人数
根据患者病情和/或患者自理能力,医生开医嘱留陪,原则上允许留陪1人。根据病情变化,取消留陪医嘱。ICU 等特殊病区、甲类传染病及其它呼吸道传染病不得留陪。
(二)陪护证的发放及管理
根据医嘱,护士长或指定护理人员发放陪护证,陪护人员凭证出入病区。取消陪护时,及时收回陪护证。
(三)陪护人员管理
1.除陪护时间,其余时间凭证陪护。每日8:00至10:00医生查房期间陪护不得留在病房,特殊情况如70岁以上老人、18 岁以下患儿及危重患者可留陪。
2.陪护人员禁止在医院内吸烟,须保持病室清洁、整齐、安静,不得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、纸屑等。
3.陪护人员不允许睡患者床上、房间地上或病区内外走廊及其他公共区域。
4.陪护人员不得将酒精炉、电炉、电饭煲、卧具等带进病房。
5.陪护需听从医院工作人员的劝导。
三、各类工作人员探视陪护管理职责
1.医生职责:根据患者病情开具留陪医嘱并规定留陪人数;协助管理陪护。
2.护理人员职责:护士长定期召开护患沟通会,介绍探视陪护管理制度。巡视病房,严格对探视陪护人员进行管理。责任护士向新入院患者及其家属讲解探视陪护管理制度,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认可。做好病区内探视陪护人员的管理。
3.物业部门职责:(1)严格杜绝非陪护人员进入病区。严格控制探视人数,特殊情况与病房护士长或主班护士联系。(2)做好病区外走道、公共区域非陪护人员的管理。(3)巡楼人员不同时段进行巡视,协助清理陪客或探视人员。(4)陪护床的管理:每日20:30后允许发放陪护床,6:30 前回收完毕。
4.保卫部门职责:定期巡视,保障患者及陪护的财产安全。及时到场解决探视陪护管理中发生的纠纷。
四、探视陪护管理考核
1.护理部对病区探视陪护管理进行督导检查,考核结果纳入护士长的绩效考核。
2.病区护士长对物业、保卫处的相关探视陪护管理工作进行考核。考核结果提交医院相关管理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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